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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存在问题!多个政府部门被处理泛亚电竞

2023/06/10

  泛亚电竞刚刚,吉林省财政厅针对在舒兰市民政局、舒兰市发展和改革局、舒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舒兰市教育局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的多项会计处理问题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2﹞487号)要求,我厅于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对你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1.2021年,你单位将应当在“办公费”科目核算的办公耗材及办公用纸0.63万元和应当在“邮电费”科目核算的单位电线万元以及应当在“劳务费”科目核算的孤寡老人看护费0.15万元,共计金额0.87万元,在“差旅费”科目核算。不符合《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0〕101号)“30201 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和“30207 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以及“30226 劳务费 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的规定。

  2.2021年,你单位将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支付舒兰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工程款50.91万元,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及“1613在建工程 本科目核算单位在建的建设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单位在建的信息系统项目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拨给19家事业单位城市及农村特困补助资金24.89万元,未取得收款收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2.78万元,未填制“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记账凭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并支出现金6.92万元,均未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购置高拍仪、电脑等,共计金额39.23万元。不符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90号)第九条“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第十四条“购置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下列程序报批:(一)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三)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各单位可以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购买发电机1台7.8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1.2020年12月,你单位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并完成财政评审,支出总金额182.73万元,截至检查日,仍在“在建工程”科目挂账,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

  2.2021年8月,你单位舒兰市社会福利院门卫房、围墙、大门建设工程已完工交付使用并完成财政评审,支付总金额60.68万元,截至检查日,仍在“在建工程”科目挂账,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三、积极推动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对于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手续,确认固定资产入账成本等……防止出现故意不办理在建工程转固、继续从已完工在建工程中列支各种费用支出、项目运行维护费用等行为”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在新建舒兰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工程成本中列支福利院住宿老人和行政办公取暖费45.21万元。不符合《吉林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建﹝2016﹞859号)第二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责任,以下支出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七)其他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财政拨款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0.88万元,未缴入国库。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

  (一)对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调整会计科目,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对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严禁列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未按规定填制记账凭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填制记账凭证,进行会计核算,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对未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对国有资产配置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补充登记固定资产,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对完工项目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问题,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快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1号)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在建工程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核算,严禁长期挂账。

  (八)对虚列完成投资额问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九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调整会计账目,严禁虚列建设成本,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建设成本支出,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九)对应缴未缴利息收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将利息收入上缴本级国库,加强预算收入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本处理决定情况,以正式文件并附原始单据复印件报送省财政厅监督局。依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厅将对本处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2﹞487号)要求,我厅于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对你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2021年,你单位编制了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三张会计报表,未编制会计报表附注。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八、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将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职工工资6.47万元,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直接列支。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及“220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的规定。

  (三)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金额2.52万元。

  2021年,你单位报销差旅费0.15万元,未填制出差审批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参加长春市哈长一体化会议、吉林市集中开工协调会、吉林市节能审查调度会等会议差旅费0.11万元,未取得会议通知;参加七里乡检查板涵清理工作,支付租车费0.18万元,未取得租车合同或协议;支付舒兰市幸福小区、新村社区舒兰街矿区“住宅楼间杂物清理、街区铺设、场地平整”项目工程款2.08万元,取得的合同未加盖公章及个人签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将农产品调查户补贴款3.25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银行基本户,再从银行基本户支付到28名调查员个人银行卡中,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均未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你单位在2021年度列支2020年舒兰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编制费2.5万元。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3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购买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家具和设备12.86万元。不符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90号)第九条“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第十四条“购置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下列程序报批:(一)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三)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各单位可以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购置佳能多功能打印机1台0.26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财政拨款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0.2万元,未缴入国库。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

  (一)对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确保会计信息完整,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对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调整会计科目,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严禁列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对未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对延后确认费用支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照经济业务确认的标准核算费用支出,不得延后列支费用,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照财务会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及时进行清理,严禁长期挂账。

  (七)对国有资产配置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补充登记固定资产,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九)对应缴未缴利息收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将利息收入上缴本级国库,加强预算收入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本处理决定情况,以正式文件并附原始单据复印件报送省财政厅监督局。依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厅将对本处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2﹞487号)要求,我厅于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对你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2021年,你单位编制了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三张会计报表,未编制会计报表附注。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八、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将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支付舒兰市易融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款800万元和育才路维修改造工程款150万元,以及支付吉林省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舒兰分公司东环城路监理费16.38万元,共计金额966.38万元,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核算。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及“1613在建工程 本科目核算单位在建的建设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单位在建的信息系统项目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支付舒兰市易融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城市网络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共计金额2292.55万元,用自制收款收据列支,未取得税务发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按照固定资产类别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6.13万元,未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进行明细核算。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160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明细分类进行明细核算”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购置电脑、家具等6.14万元。不符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90号)第九条“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第十四条“购置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下列程序报批:(一)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三)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各单位可以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舒南路立交桥下西侧公共空间对外出租,收取租金12万元。不符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90号)第九条“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和第二十四条“行政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购置更衣柜1件0.11万元;美的空调1台0.45万元;长虹电视1台0.18万元,共计金额0.74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二)财物的收发泛亚电竞、增减和使用”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财政拨款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0.81万元,未缴入国库。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

  (一)对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确保会计信息完整,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对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问题泛亚电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调整会计科目,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严禁列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对登记的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明细核算泛亚电竞,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对国有资产配置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对国有资产出租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补充登记固定资产,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八)对应缴未缴利息收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将利息收入上缴本级国库,加强预算收入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本处理决定情况,以正式文件并附原始单据复印件报送省财政厅监督局。依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厅将对本处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2﹞487号)要求,我厅于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0日,对你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2021年,你单位编制了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会计报表附注,未编制净资产变动表。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八、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二)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的规定。

  1.2021年,你单位将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职工工资1.11万元,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直接列支。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及“220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的规定。

  2.2021年,你单位将应当在“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的舒兰市委组织部拨入的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慰问金1.4万元和舒兰市卫生健康局拨入的防疫慰问金2.6万元及舒兰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拨入的春节走访慰问金4.13万元,共计金额8.13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及“4601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的规定。

  3.2021年,你单位将应当在“其他交通费用”科目核算的吉林市级示范园复检租车费0.7万元,在“差旅费”科目核算。不符合《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0〕101号)“30239 其他交通费 反映单位除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的规定。

  4.2021年,你单位将应当在“差旅费”科目核算的在杭州参加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者岗位能力提升研修班和在厦门参加第79届中国教育装备展差旅费,共计金额2.05万元,在“培训费”科目核算。不符合《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0〕101号)“30211 差旅费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规定。

  你单位在2021年度列支2020年职工下乡镇学校财务工作审计、教学督导等差旅费1.45万元。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11.81万元;“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5.56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和第四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收到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支付的学生助学贷款代理手续费收入和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奖励收入,共计金额67.15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收入未列入单位预算。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十七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在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购置电脑、测温摄像头、计算机配套设备、打印机,共计金额14.07万元。不符合《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90号)第九条“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四)负责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第十四条“购置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下列程序报批:(一)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提出拟购置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三)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各单位可以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并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批复文件和相关材料一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审批部门预算的依据。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的规定。

  2021年,你单位财政拨款形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0.4万元,未缴入国库。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

  (一)对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确保会计信息完整,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二)对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调整会计科目,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延后确认费用支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照经济业务确认的标准核算费用支出,不得延后列支费用,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按照财务会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应收应付款项及时进行清理,严禁长期挂账。

  (五)对收入未列入单位预算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泛亚电竞,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调整有关会计科目,严格遵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列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对国有资产配置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八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对应缴未缴利息收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将利息收入上缴本级国库,加强预算收入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今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本处理决定情况,以正式文件并附原始单据复印件报送省财政厅监督局。依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厅将对本处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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